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2~2013学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假期从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开始至2月22日(星期五)结束;研究生的假期由导师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具体安排。全体学生于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假期从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开始至2月21日(星期四)结束,2月22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三、后勤集团等服务性单位、校属各生产经营类企业的工作人员,其假期由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安排,学校不作统一规定。 四、各学院(系)任课教师应安排好冬季学期相关课程的衔接工作。 五、寒假及春节期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困难教职工与学生的慰问工作,积极为留校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寒假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应认真安排好值班,并将值班表于2013年1月12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理,并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七、寒假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应落实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措施,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自查。 八、寒假期间,班车按节假日时刻表运行,2013年2月22日起恢复上下班班车及工作班车。 学校总值班电话:66134788 党委办公室值班电话:66132345 传真:66133382 校长办公室值班电话:66132222 传真:66134021 保卫处值班电话:66134278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