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按照中共上海市委对本市巡视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市委第一巡视组于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1月10日进驻上海大学进行巡视。 巡视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精神和市委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重点对上海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主要巡视以下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以及市委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党的教育方针的情况;2、处理学校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情况;3、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5、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6、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将通过列席有关会议、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巡视期间,如有对你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方面的情况需要反映的,可拨打电话:66136878;也可将意见投入设在校本部行政楼一楼的意见箱;也可函寄市委第一巡视组收(高安路19号,上海市委第一巡视组,邮政编码:200032);也可发邮件至shxslz@163.com。 特此公告 市委第一巡视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