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上海大学“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资助通知



各有关部处、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三批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的通知》(沪教委外[2012]113号),我校有34个“海外学习、实习项目”(以下简称学生海外项目)列入第三批项目予以资助,项目清单及资助金额详见附件1,此专项资金于2013年8月31日前执行完毕。 实施流程如下: 1.请各项目组织单位于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16:00前递交“上海大学“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至教务处306国际办董飞飞处,电子版发送至:jwcinte@oa.shu.edu.cn。 2.请各项目单位通知获资助学生报销时携带如下材料至教务处: (1)外方邀请信及中文翻译件各一份; (2)有出入境记录的护照或证件复印件; (3)海外交流往返的机票行程单; (4)国外住宿费等原始票据; (5)海外学校或实习机构合格的成绩单或实习证明 (6)不少于3000字的书面总结报告(出国访学者的书面总结报告应与访学计划一致)以及出国相关的数码照片等作为参加交流项目的重要依据。 自2013年4月15日起受理报销事宜,时间:每周一、三上午8:00—11:30,请参加同一项目的学生统一报销。 联系人:邓斐今,联系电话:66132027,邮箱:dengfeijin@shu.edu.cn 附件1、附件2请见链接:http://www.jwc.shu.edu.cn/Default.aspx?tabid=14715&ctl=Detail&mid=26304&Id=114971&SkinSrc=[L]Skins/jwc_21fen/jwc_21f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