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2014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公休共三天(4月5日至7日)。4月7日(星期一)的课程不补,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程进度,保证教学质量。

二、劳动节:放假公休共三天(5月1日至3日)。5月4日(星期日)上双周五的课程,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程进度,保证教学质量。

三、端午节:放假公休共三天(5月31日至6月2日)。

四、假日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好祥和平安的假日。

五、假日期间,学校班车按节假日时刻表运行。

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66134278 

学校总值班电话:66134788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