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2015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星期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劳动节:5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端午节6月20日(星期六)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二、4月6日(星期一)、5月1日(星期五)、6月22日(星期一)的课程不补,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程进度,保证教学质量。

三、假日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好祥和平安的假日。

四、假日期间,学校班车按节假日时刻表运行。

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66134278

学校总值班电话:66134788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