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市民精神文明素质的号召,校语委决定组织我校师生参加“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市民诗歌创作活动,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祖国优秀诗歌文化,引导市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
二、活动主题
寻找诗意 美丽人生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9月13日止
四、活动内容
(一)原创诗歌作品征集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抒写“中国梦▪申城美” “中国梦▪校园美” “中国梦▪劳动美”,讴歌改革开放以来祖国的发展、城市的变化以及我们工作、生活中的真善美和人生感悟。
1.诗歌作品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2.诗歌作品体裁应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行数不超过50行。
3.诗歌作品来稿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二)诗歌朗诵作品征集
组织我校诗歌爱好者,积极参加市民诗歌朗诵作品征集活动,遴选优秀作品进行评比、展示。
1.分为音频组、视频组,个人或集体朗诵中外诗歌(散文诗)作品,需配乐,作品时间不超过7分钟。
2.音频格式为MP3(比特率不低于256),视频格式为MP4或WMV。视频需是原创拍摄、制作。
3.朗诵的诗歌作品积极向上,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很好把握诗歌节奏;能正确表达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艺术表现力;视频作品要富有艺术美,能充分展示诗歌的意境和朗诵者的风采。
五、活动奖项:主办方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六、投稿邮箱:shu_yuwei@163.com;
联系电话:66132027
校语委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