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语委关于组织申报市语测中心2017年调研项目及2018年科研课题的通知 (2017年3月8日)



各单位:
为推动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规范、科学、健康发展,引导和鼓励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者积极参与多层次、宽领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体系建设,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市语测中心”)从即日起将启动2017年度调研项目及2018年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评审工作。
为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组织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为加强语言文字应用及测试研究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结合当前本市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求,助力本市经济社会特别是教育事业发展,市语测中心2017年度特设调研内容及科研课题指南(具体内容见附件1)。请各调研项目或课题申请者在参照项目及课题指南的基础上,从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科学、规范、有序,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出发,自行设计调研项目及科研的选题。选题要务实明确且具有前瞻性,调研报告或论文要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
选题时,各课题申请者应仔细阅读市语测中心历年研究课题(具体内容见附件2),避免所申报课题内容与已有课题相似或重复。
二、申报条件
(一)调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申请者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经验,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保证;能作为调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工作。
(二)原则上应组成调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组进行课题申报。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对调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人能否承担调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的主持工作等重要问题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三、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请者应认真做好调研项目或科研课题论证和调研设计,实事求是地填写《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调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报人填写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申请书》上各项内容和提示。《申请书》必须对如下问题予以明确:调研的期限;成果的预期;经费的详细预算。申请者所在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签署意见。
(二)申请者应在申请日期截止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校语委:申请人已经填妥、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均为原件)以及配套的电子版1份。《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递至校语委(教务处):上大路99号新校区行政楼302室;《申请书》电子版请发至huaxu@mail.shu.edu.cn,主题请注明“调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申报及单位”。
(三)《申请书(样张)》可从市语测中心网站(http://www.shysc.edu.sh.cn)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四)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9日,请各单位据此做好申报安排。
市语测中心将根据调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申报结果开展评审程序,并在2017年4月下旬发布《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调研项目及2018年度科研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附件:
校语委、教务处
2017 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