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语委关于做好2017年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培训报名的通知 (2017年3月8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的实施意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语言文字管理干部与教师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将继续组织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培训活动,具体事项详见附件一。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语言文字培训的宣传与报名工作,各工作秘书汇总本单位教工的各项《学员登记表》(见附件二)后,于3月31日前发送邮件至huaxu@mail.shu.edu.cn(主题:2017年培训报名),或传真至66132732。    
校语委、教务处    
        2017 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