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
为配合校人事处教师资格证申报、职称评聘等工作及招毕办学生择业投档的需求,学校一年安排春、秋两场常规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应广大教工领证、学生求职等需求。现将2017年下半年测试报名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要求
测试对象
| 达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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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普通话语音教师
| 一级乙等(92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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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教师
| 二级甲等(87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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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教师(含实验课教学人员)
| 二级乙等(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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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干部(含后勤管理人员)
| 三级甲等(7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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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学生
| 二级乙等(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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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认定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持有的其他证书,必须盖有省级以上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或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印章方为有效。
三、测试安排
2017年6月22日前,各院系、部处完成本部门报名登记和缴费工作并上报。
6月30日下午1:00-3:00,校测试站安排测前培训,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7月8日,市语测中心联合校测试站在新校区机房组织测试。
四、测试缴费
1.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收取普通话水平各级测统一标准50元/人。
2.参测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由校测试站安排的测前培训。
配套辅导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用书》(包含测试培训用学习卡)(上海高教电子音像出版社)35.00元/套。
★ 测试培训用学习卡(全国模拟测试1次,在线学习15天)10.00元/张
缴费情况请在《报名表》(见附件)中逐项注明。
五、测试奖励
1.适龄教工参加校普通话测试后,其第一次达标测试费全额报销;
2.对于普通话测试成绩达92分以上的学生,学校发放奖励金100元/人。
六、友情提示
★赴测同时请随身携带“三证”,即准考证、身份证和工作证(学生证)。
★报名咨询电话;66132732
教务处、测试站
2017年6月